以下摘錄於李振清教授文章
雖然歷經了47年的大學聯考及8年的長期試練,台灣的英語教學似乎沒有顯著的進步。曾聽過某位部會首長在接受英文專訪時,犯了國中生最忌諱的語法錯誤,must to go 這種常見的台灣英語錯誤現象,主要來自缺乏廣泛的閱讀。死板記憶的文法規則,必須借由廣泛的閱讀與說、寫練習,才可達成真正的學習績效與目標。
其次,英文老師在平時能培養學生的閱讀知能,不但可以增進學生廣泛的「語言知識」;更可提昇相關的普通生活知識或其他領域的知能。
熟讀好文章,可勝過死背上百條文法規則,或上千單字。
Ken Hyland 教授在Working with Writing :Understanding Texts, Writers and Readers 專文中也肯定這個觀念。
世新大學英語系的李振清教授也提出:英文寫作是真正能以英文閱讀(Reading)與聆聽(listening)為基礎,英文閱讀與聆聽能力欠缺,絕對無法自然地學到適量的詞彙、語法,日常用語,以為寫作與表達所需的語言。李教授還明確提出,許多高中英文老師們誤以為正常教學與大學指考方式不相容。因此死背英文單字、片語及文法,形成傷害學生學習動機的原因。惡性循環的結果,就是連高學歷的部會首長說起英文來,都會犯上國中生的語法錯誤。